经平远县中小学一级、初级教师职称评审委员会评审,下列同志获得中小学一级、初级教师职称,现予公示。公示时间从2016年12月23日上午8:30至12月31日下午5:30止(7个工作日)。若对所列同志取得的一级、初级职称有异议,请电话或书面向县人社局专技股或县教育局人事股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提倡签署或自报本人真实姓名;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本单位印章。反映公示对象的情况和问题,应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不得借机诽谤和诬告。
受理部门:
1.平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专技股
地址:平远县大柘镇平远大道南路33号
联系人:陈元春
联系电话:0753-8899336
2.平远县教育局人事股
地址:平远县大柘镇教育路80号
联系人:林丽萍
联系电话:0753-8893474
平远县教育局
2016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