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呈报单位:
山东省环境保护工程技术职务高级评审委员会于2016年12月27日召开了评审会议,对各单位呈报的环保工程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的有效材料进行了评审。根据《山东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办法(试行)》,经过材料审核、专家评议、评委会委员网上无记名投票表决等程序,共有54人通过评审(通过人员名单见附件)。
为进一步增强工作透明度,保证评审结果公平公正,根据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对评审通过人员实行异议期的规定,确定本次异议期为2016年12月28日至2017年1月11日,共15天。请按规定将评审通过人员名单反馈到原单位,及时予以公示,并广泛征求专业技术人员和群众意见。对群众有异议的,要尽快调查了解。异议期结束后2天内,请将征求意见的方式、群众意见和单位意见等情况以书面形式报山东省环境保护厅人事处(不受理口头、电话或匿名信形式反映的问题)。
电话:0531-66226659 传真:0531-86013142
通讯地址:济南市经十路3377号邮政编码:250101
山东省环境保护工程技术职务高级评审委员会
2016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