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菏泽市中小学教师职务中级评审委员会于2016年12月27日召开了评审会议,按规定程序对拟晋升中级职务人员提交的评审材料,进行了认真的评议、审定。经评审同意刘爱菊等1341名同志晋升一级教师职务。同时对代评的开发区、高新区及市直学校拟晋升初级职务人员提交的材料进行了认真评议、审定,李亚辉等171名同志晋升二级教师职务。
为了增加工作透明度,保证评审结果的公正合理,根据省市人社部门关于对各评审委员会评审通过人员实行异议期的规定,决定自2016年12月27日至2017年1月9日对评审通过人员实行异议期公示。群众提出异议问题,请以书面方式反映(不受理口头、电话或匿名信形式反映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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菏泽市中小学教师职务中级评审委员会
2016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