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教育局、江东新区社会事务局,市直各有关学校:
2016年河源市中小学高级教师职称评审委员会的评审工作已经结束。根据省、市有关文件要求,现对评审通过人员进行公示。
请各地各校登陆“河源教育信息网站”(http://www.hyedu.gov.cn)下载本单位评审通过人员名单(见附件1),按照公示文稿样式(见附件2)的格式在申报人所在单位的显著位置张榜公示,并同时在各地(有条件的单位)的网站首页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市教育局公示时间为2016年12月27日至2017年1月5日。
受理举报或投诉主要由单位人事(职称)部门负责,接受单位纪检、监察部门的指导和监督。公示期间对群众的各类有效举报投诉,受理部门均应按《信访条例》要求受理并组织开展调查核实工作。公示结束后,单位纪检(监察)或人事部门在《评委会评审通过人员公示情况表》(见附件3)上如实加具意见并加盖公章(各地对没有投诉情况的可按地区汇总填报公示情况表,有投诉情况的须按个人单独填报公示情况表)和公示情况(包括公示形式、公示时间、公示期间有无异议及处理意见等情况)形成书面报告并加盖公章,于2017年1月11日前一并报送市教育局人事科。
联系人:李老师,叶老师;联系电话(传真):0762-3297399;0762-3389677。
河源市教育局
2016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