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中共审计署党校、审计署审计干部教育学院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部分编制内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二)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品行良好;
(三)具有适应职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心理和身体健康;
(四)具备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五)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得应聘:
1、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的;
2、受过党内严重警告或行政记大过以上处分的;
3、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
4、在此前公开招聘和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实施了考试作弊行为的;
5、法律规定不得招聘到事业单位工作的其他情形。
二、招聘职位及具体条件
详见《中共审计署党校 审计署审计干部教育学院2017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职位表》(附件1)。
三、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主要分为九个环节: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专业加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
(一)报名。
考生通过电子邮件及邮寄材料方式报名。电子邮件及附件标题按以下格式注明:姓名+职位名称。报名截止时间为2017年1月6日,以邮寄材料邮戳日期为准。考生应在此日期前向中共审计署党校、审计署审计干部教育学院发送电子邮件报名,并送达相关材料接受资格审查(为确保材料寄送及时安全,请使用邮政特快专递ems)。所寄材料不再退还,请做好备份。联系方式详见附件2。
邮寄材料清单如下:
1、《中共审计署党校 审计署审计干部教育学院2017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3)一份(贴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
2、身份证复印件。
3、报考职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4、报考职位要求工作经验的,请提供劳动合同或单位证明等证明材料复印件。
5、报考职位有职称要求的,请提供职称证书复印件。
6、各职位要求的其他相关资料。
以上材料电子版(可扫描或拍照)请一并发招聘单位邮箱。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结果将在审计署网站公布,其中对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中共审计署党校、审计署审计干部教育学院将电话或短信通知下一步笔试和面试的时间地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不再另行通知。
(三)笔试、面试、专业加试和体检。
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各职位按照1:5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和专业加试范围人选。
根据考生综合成绩(笔试、面试和专业加试成绩分别占综合成绩的50%、35%、15%)由高到低的顺序,各职位按照不超过1:2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员名单。
体检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相关规定执行。
(四)考察、公示和聘用。
根据考生综合成绩(计算公式同上)由高到低的顺序,在体检合格的考生中,各职位按照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并按规定组织考察。
对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审计署网站公示,公示期7天。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考生,按程序签订聘用合同。
四、有关注意事项
(一)中共审计署党校、审计署审计干部教育学院将依据考生提供的材料进行资格审查。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相关材料,及提交的材料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中共审计署党校、审计署审计干部教育学院将按规定取消该考生的考试资格,并按规定将有关情况报相关部门备案。
(二)考试前还将进行现场资格复核,届时请考生携带有关材料的原件。
(三)笔试、面试和专业加试均由审计署统一组织,主要测试考生的专业功底和综合素质,无指定复习材料。
(四)考生本人对提供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如发现有弄虚作假等违纪行为的,将按国家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五)为便于联络,请各位考生保持通讯畅通。如联系方式有变化,请及时与招聘单位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