横琴新区社会事务局、各区教育局(社会事业局、社会工作局),市属各学校,市教育研究中心:
珠海市中小学中级教师资格评审委员会评审工作已经结束。根据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广东省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粤人社规〔2016〕5号)的要求,现对评审通过人员进行公示。
请各单位登陆珠海教育网站(www.zhjy.net)下载通过人员名单(见附件1),按照公示文稿的样式(见附件2)的格式在申报人所在单位张榜公示和网上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我局公示时间为2016年12月23日至2017年1月3日。受理信访主要由单位人事(职称)部门负责,接受单位纪检、监察部门的指导和监督。公示期间对群众的各类有效举报,受理部门均应按照《信访条例》要求受理并组织开展调查核实工作。
公示结束后,由人事或单位纪检(监察)部门在《评委会评审通过人员公示情况表》上如实加具意见并加盖公章(各区、各直属学校对没有投诉情况的申报人可汇总填报公示情况表,有投诉情况的申报人须每人单独填报公示情况表),于2017年1月6日前报送我局人事科。
联系人:徐惠松、曾文兴,联系电话:2121823,2121315,传真:2121315。
珠海市教育局
2016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