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高、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评审通过人员公示管理办法》规定,现对今年申报中小学教师初级资格评审并经评审通过的人员(详见名单)进行公示。
公示时间从2016年12月22日至12月30日。若对通过人员取得资格有异议,请电话或书面向受理情况部门反映,反映情况的电话和书面材料要自报或签署真实姓名(姓名须用手写,不能用电脑打印),不报或不签署真实姓名的以及公示时间截止后(以寄出邮戳为准)反映的材料一律不予受理。
受理情况反映的部门、电话和地址:
部门(单位):鼎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股
联系人:吴超华
联系电话:0758-2625536
邮政编码:526070
联系地址:肇庆市鼎湖区罗隐大道14号
监督情况反映的部门、电话和地址:
部门(单位):鼎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
联系人:潘胜华
联系电话:0758-2622291
邮政编码:526070
联系地址:肇庆市鼎湖区罗隐大道14号
肇庆市鼎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12月21日
附件:公示名单
序号 | 姓名 |
1 | 何嘉丽 |
2 | 陈粤湘 |
3 | 莫钻玲 |
4 | 冼健妮 |
5 | 罗桂欣 |
6 | 谢家宜 |
7 | 江婵 |
8 | 黄锦红 |
9 | 黄凌燕 |
10 | 李秋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