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高、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评审通过人员公示管理办法》规定,现对今年申报传统工艺美术中级工艺美术师资格并经评审通过的人员(详见名单)进行公示。
公示时间从2016年12月23日至2017年1月3日。若对通过人员取得资格有异议,请电话或书面向受理情况部门反映,反映情况的电话和书面材料要自报或签署真实姓名(姓名须用手写,不能用电脑打印),同时要求有关单位和个人认真核对通过人员单位名称、个人姓名和专业资格名称,有错立即电话告诉相关部门,否则,责任自负。
根据省有关文件精神,各有关单位要做好评审结果公示工作,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受理部门:肇庆市城镇集体企业联社,电话:2226221。
监督部门:肇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电话:2271230。
肇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