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2016年12月20日召开了山东省中小学教师职称高级评审委员会评审会议。按规定程序对申报中小学教师副高级职称人员提交的评审材料,进行了认真的评议、审定。经评审,同意779名同志晋升高级教师职务。
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对各评审委员会评审通过人员试行异议期的规定,决定自2016年12月22日至2017年1月5日(10个工作日)对评审通过人员实行异议期公示。现将我市高级教师评审通过人员名单予以公告,请按规定在专业技术人员和群众中广泛征求意见。异议期结束后3日内,将有无异议等有关情况报给我们。群众提出异议问题,请以书面方式向聊城市人社局反映(不受理口头、电话或匿名信形式反映的意见)。
通讯地址:聊城市东昌西路24号市政府南楼3040房间;邮政编码:252000
聊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1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