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自治区职称工作安排,经过提高待遇高级工程师、正高级经济师、农艺、农经、畜牧、兽医、煤炭工程、纺织工程、化工工程、建材工程、机电工程、轻工工程、商业经济、物资经济、人力资源管理专业、干部院校教师、技工学校教师(职业技能培训机构)、金融经济、科技辅导、电力工程、工艺美术21个行业专家评审,自2016年12月20日,948位同志通过了自治区21个系列(专业)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现将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向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职称社会化评价中心、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纪检监察室反映。
联系电话:
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0991-3689693、0991-3689915
职称社会化评价中心:0991-3689899、0991-3689900
2016年12月20日
通过人员公示详情请参考:http://www.xjrs.gov.cn/zwgk/tzgg/201612/t8a4ac702591a7c1001591a919e9e000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