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临河区人民政府第五次常务会议【2016】5号》文件精神,临河区林业局以政府购买岗位的方式,从全区符合条件的人员中招聘岗位15个,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名额及岗位
本次招聘名额为15个,岗位为林业园林管理人员,聘用人员与区林业局签订劳动合同。
二、招聘原则
本次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和择优的原则。
三、招聘条件
临河户籍,身体健康、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无违法违纪行为,具有符合城镇安置条件在部队服役2-8年的退役士兵(有非农入伍通知书、非农优待安置证),退伍档案在临河区民政局,未选择自主就业和未领取一次性自谋职业补助金的历年退役士兵。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报名由区林业局负责组织,区民政局协助,对报考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审查。
(二)笔试、面试
本次招聘分笔试和面试。
笔试:为公共知识理论测试。蒙古族、鄂伦春族、鄂温克族、达翰尔族在笔试成绩中加3分;烈士子女和服役期间荣获三等功、各大军区级奖励的在笔试成绩中加3分,以上两类考生不重复累计加分。笔试成绩满分100分,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
面试:以素质测评为主,主要考察应试人员综合分析能力、反应适应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等方面的基本素质,实行百分制,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面试的主要形式为提问、答辩。
(三)聘用公示
应聘人员总成绩由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组成,根据招聘名额按总成绩由高到低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在临河区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一周,公示期间如出现举报情况,经核实不符合聘用资格者,取消聘用资格,按总成绩由高到低递补。
(四)体检
拟聘人员,到指定医院参照公务员体检标准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并按总成绩高低依次递补。
五、管理办法和待遇
聘用人员的合同签订,薪酬标准等管理完全参照《巴彦淖尔市直属机关和事业单位政府购买岗位实施办法(试行)》(巴政办发【2011】40号)和《巴彦淖尔市直属机关和事业单位购买岗位服务人员薪酬指导意见(试行)》(巴人社发【2011】208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六、报名时间、地点、要求
报名时间:从 2016 年 12 月 16日开始至 2016 年 12 月21日截止
报名地点:临河区林业局302室
联系电话:8275953
联系人:袁春燕 电话:13948399959
侯娟 电话:18947895199
报名要求:报名时需持户口薄、身份证、毕业证、退伍证、非农优待安置证、非农入伍通知书的原件及复印件;二寸彩色照片4张,报名时填写《临河区政府购买岗位(园林管理)人员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
七、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临河区林业局
2016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