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宁波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和《宁波市第十八届高洽会宁波城市职业技术学院杭州湾学院(宁波TAFE学院〈筹〉)公开招聘公告》(2016年9月13日)规定的程序,宁波TAFE学院公开招聘工作通过公开报名、统一考试,已进入择优聘用程序。根据笔试、试讲(含实践技能测试)、面试、体检、考核结果,在合格人员中,经市教育局党工委领导班子集体研究,择优确定下列37位拟聘用人员,现公示名单如下:
2016年宁波城市职业技术学院杭州湾学院/宁波TAFE学院招聘拟聘用人员公示
1、公示期限为7个工作日,自公示之日算起。
2、对上述拟聘用人员如有异议,请向宁波市教育局人事处、宁波TAFE学院组织人事处反映。
宁波市教育局人事处 0574-89183384 符老师
宁波TAFE学院组织人事处 0574-55010916 陈老师
3、反映情况请本着事实求是的态度,真实准确,内容具体。
宁波城市职业技术学院杭州湾学院(宁波TAFE学院〈筹〉)
2016年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