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6年淄博市直机关及直属单位公开遴选公务员公告》的规定,市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下同)工作现已进入考察阶段。现将考察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察人员范围
考察采取差额考察的方式进行。根据遴选职位计划和考试总成绩,按照由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考察人选。遴选职位计划1至3名的,考察人选差额1名。本次遴选列入考察范围的共39人(名单见附件)。
二、考察内容、程序及要求
考察人选确定后,在市公务员主管部门指导下,由遴选机关负责进行考察。考察工作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注重工作实绩。根据遴选职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报考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存在回避等方面的情形。同时,查阅干部档案,核实有关登记材料是否真实,有关手续是否完备。考察中发现干部档案年龄、工龄、党龄、学历、公务员经历身份等基本信息涂改,重要材料和信息造假的,遴选机关报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取消考察对象资格。
考察采取领导与群众相结合的方法,按下列程序进行:
(1)实施考察前,由遴选机关组成考察组,每个考察组不少于2人。考察组成员要明确遴选考察的指导思想,熟悉考察内容及有关要求,掌握考察方法。
(2)考察组到报考者所在单位,采取查阅档案、个别谈话、召开座谈会、听取单位对被考察者情况介绍等形式,按照考察内容的要求逐项进行考察。考察组还应按照有关规定对考生的报名资格进行复审。
(3)考察组根据考察情况,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撰写考察材料。考察材料内容包括报考者的基本情况、简历、主要表现、存在的缺点、不足及考察组的考察意见。
(4)进入考察范围的人员考察结果都合格的,按遴选计划由高分到低分等额进行体检。若体检出现不合格人员,则从进入考察范围并考察合格的人员中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三、考察时间安排
考察工作自即日开始至12月22日结束。市直遴选机关要及时形成考察材料,并按每人一式两份于12月22日前报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职位管理和考录科。
淄博市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6年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