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和空编情况,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同意,云南省环保厅直属事业单位省固体废物管理中心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7名,现将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面向社会,公开报名,统一考试,全面考核的办法择优聘用。
二、招聘的对象范围、应聘资格条件、岗位计划
(一)招聘对象范围
招聘对象为符合具有岗位所需学历、专业及其它要求的人员。
(二)应聘的基本条件
报考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良好,热爱环保事业,无不良记录;
2、具有应聘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和技能;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具有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三)公开招聘岗位及计划
1、监督管理岗位:招聘人员2名,学历为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所学专业为环境保护相关专业,年龄35周岁以下(1977年5月1日以后出生)。
2、危废处理处置岗位:招聘人员2名,学历为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所学专业为环境工程、化学化工、冶金等相关专业,具有2年及以上工作经验,年龄35周岁以下(1977年5月1日以后出生)。
3、危废突发事故应急处理岗位:招聘人员2名,学历为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所学专业为环境工程、化学化工、冶金等相关专业,具有2年及以上工作经验,年龄35周岁以下(1977年5月1日以后出生)。
4、财务(出纳)岗位:招聘人员1名,学历为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所学专业为财务会计相关专业,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具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年龄35周岁以下(1977年5月1日以后出生)。
三、招聘程序及要求
(一)公开报名
报名时间:2012年5月8日至10日,每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报名地点:云南省固体废物管理中心(昆明市西园南路27号四楼)。
联系人:刘羽,联系电话:0871-4620541。
(二)报名要求
1、符合招聘条件的应聘人员,下载《云南省固体废物管理中心公开招聘报名申请表》,如实填写报名登记表。
2、报名人员必须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及具体岗位要求的相应证书的复印件和原件,以及近期免冠照片3张。
3、应聘人员须按指定的地点报名。若考生不能到现场报名的可由他人代为报名(但需提供复印件和传真件),待领准考证时复核个人有关证件、材料原件。
4、报考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名,报考人员只能选择报考一个岗位。
5、具有博士学历学位的报名者可直接进入面试程序,但必须参加笔试,笔试成绩只作为计算总成绩的分数。
(三)组织笔试
笔试委托第三方统一组织,笔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笔试内容以招聘岗位的专业和方向相关知识为主的综合知识,不指定考试用书。每个岗位的报名人数与计划招聘数的比例不低于3:1方能开考,未达到3:1比例的,取消该岗位的招聘。
(四)组织面试
面试由省环保厅统一组织。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招聘人数与面试人数1:2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
(五)考核
按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和计划招聘数进行等额考核。笔试成绩加面试成绩等于总成绩。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总成绩的50%。
(六)体检
具体参照执行《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体检不合格的,不予聘用,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弃权。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七)公示
根据面试、考核、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省环保厅网站公示,公示期为7天。
(八)聘用
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后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为一年。
五、纪律要求
(一)严格按照云人[2006]5号文件规定,做到信息公开、条件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自觉接受社会和有关部门的监督。
(二)参与招聘的工作人员,要严肃工作纪律,严禁任何人以任何形式谋取私利,搞不正之风。并按照国办法[2002]35号文件的有关规定实行公务回避。
(三)对不具备招聘资格、弄虚作假或隐瞒真实情况的应聘人员,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两年之内不得参加省环保厅组织的公开招聘。
(四)严格招聘考试的命题管理,加强试题的安全保密措施,对在考试与招聘工作中泄题漏题或有关舞弊行为的人员,一经查实从严处理。
纪检监督电话:0871-4120935
附件(点击下载):云南省固体废物管理中心公开招聘应聘申请表
云南省环境保护厅
二〇一二年四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