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体能测试结果
1、成绩评定:根据体能测试标准评定考生成绩,分为合格、不合格。
合格:10米×4往返跑、800/1000米跑、纵向摸高三科成绩均合格,即合格。合格的考生即为通过体能测试,可以继续参加下一项考试。
不合格:10米×4往返跑、800/1000米跑、纵向摸高三科中有任一科成绩不合格,即不合格。不合格的考生则视为淘汰,不能继续参加考试。
2、成绩公布:只公布体能测试合格的考生成绩(见附表),请考生仔细留意,并及时关注下一项考试安排的通知。
3、没有通过体能测试的考生,请在成绩公布之日起三日内自动退出微信群,三日后管理员将进行清理。
二、笔试和专业能力测试及面试时间
笔试和专业能力测试及选考驾驶技能拟定于2016年12月中旬进行;
面试拟定于2016年12月下旬进行。具体考试时间以网站公告为准。
二、面试及政审的相关补充要求
(一)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形式。根据笔试和专业能力测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拟聘人数1:1.5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名单。进入面试人员还需要同时满足以下两个条件:
1、笔试成绩不低于60分;
2、笔试和专业能力测试成绩(公安辅警为笔试成绩×50%+计算机操作成绩×50%;交警辅警为笔试成绩)不低于60分。
(二)政审
1、按照总成绩(总成绩=笔试及专业能力测试×30%+面试成绩×70%)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政审人员,总成绩相同的,按照面试成绩确定。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进入政审考生的面试成绩不得低于60分。
2、政审参照招录人民警察的标准进行。政审不合格或出现空缺的,按总成绩由高到低补录。
声明:上述各项考试时间、地点发布后,请考生严格按照公告发布要求参加测试及考试,如考生个人原因未能按要求参加测试及考试,后果由考生个人承担。
温馨提示:请考生随时关注报名时的微信群,所有考试时间及安排都将同时在网站和微信群里发布,请仔细留意,以免错过重要信息。
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