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永州市公安局于家公安检查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以下简称“辅警”)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严格考核,择优聘用。
二、招聘岗位设置及数量
招聘辅警5名,招录的辅警全部安排在零陵区珠山镇的“湖南省永州市于家公安检查站”,负责设卡查缉、巡逻防范、应急处突等工作。
三、招聘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坚持四项基本原则;
2.遵纪守法、作风正派,政治思想素质好,工作责任心强,热爱警务辅助工作;
3.本人无违法犯罪记录,直系亲属三代内无被有罪判决或服刑记录;
4.原则上具有高中或中专(含)以上学历,退伍军人适当放宽学历;
5.身体健康,体形端正,无残疾,无口吃,无重听,无色盲、色弱,无传染性疾病,无大面积纹身,无其它不适宜从事协助公安工作的疾病,身体条件符合聘用岗位要求;
6.家住零陵、冷水滩两区或零陵区珠山镇周边的优先考虑。
7.限招男性,身高170CM以上,年龄在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86年12月1日至1998年12月1日期间出生)。
8.同等条件,中共党员、警察院校毕业生、退伍军人(武警)、能够熟练驾驶机动车并具有相应驾驶资质的及有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考虑。
9.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被军队(武警部队、公安现役部队)开除军籍的不予录用;曾因违反协辅警相关管理规定被解除劳动合同的不予录用;有吸毒、酗酒史或有其他重大不良行为的不予录用。
四、招聘程序
⒈报名:2016年12月12日至12月19日在市公安局治安支队(市公安局办公大楼9楼内保指导大队办公室)报名。报名时需提供本人学历、学位证书、有效身份证、退伍证、驾驶证原件及以上证件复印件各1份,近期1寸彩色免冠照片3张。
⒉资格审查、面试及体检:对符合条件的报名人员进行初审后,对审核合格者,市公安局治安支队组织面试,面试合格的等额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湖南省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办法》执行,在指定的市级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不合格者依次递补。
3.考察: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程序,市公安局根据需要,采取在招聘对象的家庭所在地、毕业院校或工作单位走访调查、座谈、查阅资料等形式,对招考对象进行综合考察,考察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社会交往、家庭情况、工作实绩、拟任岗位资格等情况,并对拟聘用人员资格进行复查。考察合格者进入培训程序。
4.试用期。拟招聘人员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发放试用工资2000元,不发放绩效奖金。试用期不建立劳动关系,不缴纳社会保险,只缴纳工伤和失业保险。试用期满后根据工作态度和业务水平,最后确定为聘用人员。
5.签订合同。所有聘用人员实行劳务派遣,永州市公安局委托劳务派遣合作单位(永州市开利人力资源有限公司)按《劳动合同法》的劳务派遣方式与被录用人员签订2年期的劳动合同。期满后,根据工作需要和本人工作表现视情续聘。
7.解聘合同。聘用人员在聘用期因本人原因要求解聘合同的,应提前两个月书面报告聘用单位,经聘用单位同意后方可辞职离岗。否则,由此引起的不良后果由当事人自行承担。聘用人员违纪违法犯罪的,按相关规定解聘合同。
五、工资待遇
1.招聘人员试用期满、正式聘用后,每月发工资2000元、绩效奖金500元/月,其中绩效奖金与日常工作绩效挂钩,做到奖优罚劣、奖勤罚懒;
2.享受国家规定的社会保险待遇,市公安局为招聘人员缴纳用人单位应承担的“四险”经费,招聘人员个人承担的“四险”从其工资中代扣缴纳;
3.市公安局为招聘人员在聘用期间提供免费食宿。
联系人:屈警官 联系电话:18007466101
陈警官 联系电话:180074664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