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属各校(园、院、基地):
根据宁德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6年秋季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宁教人〔2016〕110号)和宁德市蕉城区教育局《关于做好2016年秋季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宁区教人〔2016〕117号)的工作部署,经申请人员网上报名、现场确认受理、健康体检等程序,决定给予符合条件的17位申请人员(具体名单详见附件)认定幼儿园、小学教师资格,并颁发《教师资格证书》。
宁德市蕉城区教育局
2016年1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