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双版纳州2016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公开招聘综合成绩及体检和考察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位考生:
根据《西双版纳州2016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开招聘公告》规定,现将西双版纳州2016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开招聘综合成绩公示如下,并将已通过笔试、面试的考生进入体检、考察阶段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根据综合成绩,按从高到低顺序等额确定体检与考察人员。笔试总成绩、面试总成绩、综合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进行计算。如出现综合成绩相同情况,以笔试成绩高者排前。
1、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弃权。初次体检不合格的,本人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三日内申请复检一次,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体检费用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体检时,体检医生与体检者有回避关系的,应予回避。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人员,按有关规定处理。
2、考察
考察的重点是了解掌握考察对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同时要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考察工作按有关规定执行。
出现体检、考察不合格情形或个人放弃时,可在面试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中依次递补一次。
州直事业单位及定向招聘岗位体检时间:2016年12月15日,其他事项另行通知。
景洪市所属事业单位招聘岗位体检时间、地点请关注景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通知。
附件:西双版纳州2016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开招聘综合成绩.xls
西双版纳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