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政审内容说明:
1、学校出具的证明材料
主要内容:***选调生为***学校***学院应届毕业生,该学生在校期间遵守学校规定,能够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未发现违法、违纪问题等情况。(学校可按照此模板出具证明,校就业指导中心盖章)
2、由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机关出具的“无违法违纪证明。”
3、请学校对选调生进行考核。
主要内容参见选调生录用考核模板。沟通校就业指导中心指派考核人(无需盖章)
二、政审材料邮寄地址:
吉林省长春市新发路577号
吉林省委组织部干部一处
孙宇(收)
联系电话:0431-88792650 13630529580
邮编:1300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