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高、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评审通过人员公示管理办法》的规定,现对2016年申报高等学校教师系列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并经评审通过的人员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从2016年12月9日至12月19日止(共7个工作日)。若对下列通过人员取得资格有异议,请以电话或书面向受理情况部门反映,反映情况的电话和书面材料要自报或签署真实姓名(手写),不报或不签署真实姓名的,一律不予受理。
1.受理情况反映的部门、电话和地址:
受理部门1:韶关学院纪委、监察处
联系人:陈腾彪
联系电话:8120015
邮政编码:512005
联系地址:韶关市大学路韶关学院纪委、监察处
受理部门2:韶关学院教师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工作办公室
联系人:李芳
联系电话:8120037
邮政编码:512005
联系地址:韶关市大学路韶关学院人事处
2.监督情况反映的部门、电话和地址:
部门:韶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
联系人:胡玲、罗晓瑜
联系电话:8728323、8728320
邮政编码:512028
联系地址:韶关市工业西路81号
韶关学院教师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工作办公室
2016年1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