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建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2017年高职招考录取照顾资格申报及审核工作的通知》(闽考院普〔2016〕35号)精神,按照考生申报、学校审核公示、市招生考试中心审核等程序,我市有庞佳炜等6名考生申报并符合2017年高职招考加分或优先录取考生资格。现将有关考生资格(具体名单见《2017年高职招考“注意录取”考生花名册(南安)》予以公示,欢迎群众以来电、来信、来访的形式反映情况,发表看法和意见。
公示电话:0595—86382612、86392257;来访来电时间:正常工作时间;接待科室:南安市招生考试中心;来信地址:南安市招生考试中心(邮政编码:362300)。
公示截止日期:2016年12月15日。
请有关学校将相关考生资格信息在校园公告栏上进行公示。
南安市招生考试中心
2016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