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进入成都市锦江区2012年公开招聘教师业务考核的考生于2011年4月27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到各招聘学校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须提供本人《准考证》、身份证及《应聘资格审查表》,并交验应聘条件规定的相关证件、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2011年毕业生携带学历学位证书、身份证、教师资格证、未就业证明、获奖证书等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和自荐书;2012年毕业生须携带身份证、学校就业推荐表、获奖证书等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和自荐书)。逾期未参加资格复审者,视为自动放弃。
锦江区公招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〇一二年四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