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四川省委组织部、中共四川省委政法委、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四川省公务员局《关于做好2016年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班面试、体能测评、体检和考察等工作的通知》(川公局发〔2016〕19号)有关规定,现将2016年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班面试工作通知如下:
一、面试人员
资格复审合格并领取了《资格复审合格证》的考生,名单见附件。
二、面试时间
2016年12月10日(周六)。
三、面试地点
达州市军转培训中心(牌楼)。
四、面试相关要求
(一)各职位面试的考生请于面试当日早上8:30前,携带身份证、《资格复审合格证》和80元面试费用到达州市军转培训中心教学楼,按照报到分组示意图到相应教室报到。未在规定时间到规定地点报到参加面试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取消面试资格。
(二)参加面试的考生不得携带通讯工具。已经携带的,必须按工作人员要求在报到时交工作人员统一保管。面试期间一经发现考生带有通讯工具,按违纪处理,取消面试资格。
特此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