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提交经济资格考试报名资料并审核通过的考生,请于2012年5月3日-5月15日(工作日内)按以下要求办理领证手续:
1、请携带《准考证》(盖有市人事考试院公章)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到遵义市人事考试院领取资格证。
2、为他人代领资格证书的人员除携带以上要求证件外,还需出示代领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
3、在5月3日-5月15日规定日期内未来领取证书的人员,请于5月20日后每周二、四下午前来办理。
咨询电话:0852-8605085
遵义市人事考试院
2012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