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建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2017年高职招考录取照顾资格申报及审核工作的通知》(闽考院普〔2016〕35号)精神,经审核,清流县共有2名考生符合2017年高职招考加分和优先录取考生资格,现将名单予以公示,公示电话:0598-5321035,公示时间:2016年12月10日至12月14日,在此期间内,欢迎群众反映情况。
姓名 | 性别 | 所在中学 | 照顾对象分类代码 | 属何种照顾对象 | 证明机关 及证件号码 |
雷绣芸 | 女 | 社会考生 | p | 散居少数民族 | 清流县教育局00375379-6 |
雷秀珍 | 女 | 福建省清流县高级职业中学 | X | 少数民族10分(宁化县治平乡的畲族考生) | 宁化县民族宗教局 闽宁民宗证第(201664号) |
清流县教育局
2016年1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