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吉林省公务员局通知要求,请接到电话通知的考生按如下要求参加体检。
一、请参加体检的考生务于12月11日早6:20前,到吉林省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长春市西民主大街959号)门前集合。
二、体检时考生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及体检费500元。
三、参加体检的考生可自备少量食品和饮用水。体检前必须空腹;在抽血、彩超、留尿三项检查后可以少量饮食。
四、参加体检不准携带手机及其他通信设备。入闱期间一经发现,无论是否使用,均按违纪处理,取消体检资格。
五、无正当理由,未按时到达者,按自动放弃体检对待,责任自责。
※请及时用网上报名时所留的手机号码,向工作人员指定的手机号码发送确认短信,格式为“考生×××收到体检通知”。
吉林省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
2016年1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