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四川省委政法委、中共四川省委组织部、中共四川省委编办、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四川省人民检察院、四川省教育厅、四川省司法厅、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四川省公务员局《2016年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班招录公告》(以下简称《公告》)的规定,现将2016年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班招生递补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及相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递补进入资格复审名单
经面试资格复审,2016年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班招生因面试资格复审不合格或自愿放弃等原因,共出现面试缺额5名。按照《公告》规定,递补5人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人员名单详见附件)。
二、注意事项
请递补进入面试资格复审的考生务必于2016年12月9日9:00--12:00到成都市人事考试中心2楼(成都市中南大街56号)进行面试资格复审。递补资格复审工作统一于12月9日12:00结束。逾期未到者,视为自愿放弃面试资格。
递补进入面试资格复审的考生所需出具的材料及其他注意事项请按照2016年11月30日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2016年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班招生面试资格复审及面试相关事项的公告》的规定执行。
未尽事宜,请向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录用培训处(电话:028- 61888163)、成都市司法局(028-61881864)咨询。
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1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