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提高工作效率,报名时根据招聘条件只对报名人员部分体检项目进行了粗略审查,一些项目未能进行(例如纹身、瘢痕等)。为了优化招聘程序,现对招聘工作顺序进行调整,有关事宜明确如下:
1、 先进行体检再进行面试。
2、体检人员按照招聘岗位名额的3倍(面试比例的1.5倍)进行预备,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即:警务辅助人员男性12名,女性6名,审判庭辅助人员12名。
3、 体检采取本人自愿的原则,不参加体检人员取消面试资格,体检时间提前三天通知。
4、 参加体检的人员车费及体检等费用自行承担。
绥中县人事局
2016年1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