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下半年北京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申报工作即将进行,现将考生办理毕业手续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为2016年12月8日12时-12日12时。本期毕业申报工作实行网上办理,网址为:zikao.bjeea.cn(北京自考首页),考生可凭准考证号或身份证号和报考密码登录“个人中心”,在“业务办理”中选择“2016年下半年自学考试毕业申报”进行申报。
二、考生在网上申报完成后,由系统自动进行初审。审核通过的考生不需要再到区考办现场初审;未能通过系统自动审核的考生,按照网上申报凭单的要求,带齐材料于规定时间、地点,现场提交毕业申报材料进行初审。鉴于部分考生因特殊原因不能到现场初审,若此类考生无身份证信息升位、无补录成绩等情况,可允许他人为其代办,代办中出现的问题由考生自己承担。
三、初审通过后可以缴费,缴费采取网上缴费形式,缴费时间为12月8日12时至16日12时。考生申报毕业需缴纳审定费用10元/人次。
四、凡申请本科毕业的考生,其前置学历(含本科结业)都须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简称学信网)、北京教育考试院网站上查验,查询不到结果的,考生需在学信网做学历认证。学历查询及认证具体方法见本网站“2016年下半年毕业申报、毕业论文申报中的热点问题解答”。
考生的前置学历在网上提交,方式为考生在毕业申报系统中自行上传“在学信网或考试院网站上的学历查询结果”、《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的图片,并将前置学历的信息自行录入毕业申报系统,以供查验。如考生现个人信息与前置学历个人信息不符,需到区自考办初审现场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学历认证时间长短不一,请需要做认证的考生抓紧时间提前进行,以免延误毕业。考生若因学历认证时间长而无法在申报期间上传学历报告图片的,可先在系统中上传本人前置学历毕业证书的图片,待获得学历认证报告后,将报告复印件交至北京教育考试院一层大厅咨询处,提交时间最迟不得晚于12月22日。
凡前置学历无法在学信网验证的,包括不能提供有效的学历查询结果报告、学历认证报告,或经学历认证后不予通过的,均视为不具备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申报条件,毕业审定不予通过。
根据相关规定,毕业审定结束后,市自考办统一将当期准毕业生的信息上传到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办理学历注册,注册成功后方可颁发毕业证书。因前置学历信息不完整导致注册不成功的考生,其毕业证书缓发。考生应到前置学历颁发地提供相应材料补齐信息,至学历注册通过后方可颁发证书。如最终无法注册成功,则取消毕业资格。
五、关于本次毕业申报中的热点问题,请考生认真阅读本网站信息发布台“2016年下半年毕业申报、毕业论文申报中的热点问题解答”。
六、申报连锁经营管理(专科)和网络传媒设计(专科)毕业的考生,证书领取方式见附件1。
七、考生申请办理毕业手续时,不得变更姓名、性别、身份证号、出生年月、照片等基本信息。一代身份证件号未自然升位的考生,毕业初审时可凭二代身份证到区县进行自然升位,即15位升为18位(出生年度前加‘19’,末位加校验位)。考生须提交二代身份证复印件。不属于身份证自然升位的考生,均不予变更基本信息。
八、本次自学考试毕业申报专业的课程及替代关系按公布计划执行,对于年龄超过50周岁(含)的考生,可适当放宽其旧课程使用时限。
九、申报过程中,对计算机系统未能提取到成绩的课程,考生要根据成绩单如实补录成绩和考试时间,并在现场初审时提交成绩单。具体补录方法见“2016年下半年毕业申报、毕业论文申报中的热点问题解答”第六条。
十、考生因个人原因未能在规定时间内申办毕业手续,当期不予补办,可参加下一期的申办,毕业时间亦随下期。
十一、非学历证书申办:中英合作商务管理和金融管理专业(基础段)、(管理段)证书在各区自考办申办,证书也在各区领取,证书领取时间为2017年1月下期毕业证书发放期间。证书申办详细规定见附件2。
十二、申报期间考生可通过以下方式咨询:
1、网上留言反馈:登陆北京教育考试院网站(http://www.bjeea.cn),点击“自学考试”→“留言反馈”,进行留言。
2、微信答疑:微信关注自考公众号“北京自考综合服务平台”,进行留言。
3、人工咨询电话:010-82837415 ,010-82837416。
人工咨询电话因拨打人次多,占机时间长,接线人员同时还负责现场咨询,会存在长时间占线或无人接听的情况,建议考生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其他咨询方式。
4、现场咨询: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志新东路9号北京教育考试院一层大厅。
咨询工作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1:30-4:30,节假日除外。
北京教育考试院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
2016年1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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