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公务员法》和省公务员主管部门的相关《公告》,现将我市资格审核、面试等工作事项公告如下:
一、合格分数线
这次选拔笔试成绩的合格分数线为两科合计110分。考试总成绩的合格分数线为60分。
笔试成绩已经公布,考生可登录阳江人才网(http:/www.yjrc.com)或阳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www.gdyj.lss.gov.cn)查询。
考试总成绩按以下公式计算:
公开选拔职位考生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2×60%+面试成绩×40%
公推遴选职位考生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2×50%+面试成绩×50%
考试总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3位。若同一职位(组)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则依次按照笔试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综合知识)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
二、资格审核
1.审核时间地点。全省统一安排在4月19日至26日进行资格审核,其中本地工农、村(社区)正职到阳江市委组织部干部一科(地址:市东风二路60号市政府大院市委楼四楼)审核;选调生、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乡镇企事业单位人员、本地大专以上学历人员到职位所在县(市、区)审核。具体地点安排见附件一。
2.审核对象。资格审核对象按规定的比例〔本地工人农民按职位(组)数额1︰5、其他各项选拔按具体职位拟录用人数1︰3〕,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在成绩合格的考生中确定。资格审核对象名单及各类对象审核时间见附件二。
3.审核材料。考生需提供本人准考证、报名登记表、身份证、学历证书和计生证明及户籍、工作经历等材料(具体见附件三)。以上各项证件、证明等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和A4纸的复印件(一式两份),审核后留下复印件退回原件。
4.递补审核对象。资格审核合格的,方能列为面试对象,参加面试。如出现资格审核不合格的或放弃面试资格的,从报考相同职位、且笔试成绩合格的考生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审核对象。如在4月26日下午5︰00前未能递补足额的,不再递补。
笔试成绩与本职位最后1名资格审核对象接近的考生,请保持通讯畅通,以便出现递补时及时联系。如联系不上的,视为放弃递补资格。
5.审核要求。资格审核对象应在指定时间带齐相关材料到指定地点进行审核。不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审核的,视为放弃面试资格;证明材料不齐且在规定时间内不能补齐的,视为放弃面试资格。
三、面试
1.面试方式。按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即通过面试考官提问、面试对象作答的方式,对面试对象的基本素质和工作能力进行评价。每人回答3道题,时间20分钟。《面试考生须知》、《面试流程图》见附件四、五。
2.面试地点和时间。本市面试考场设在阳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后楼(综合培训楼,地址:阳江市二环路208号),4月27日至29日进行。每天面试时间从上午8:30开始,12:30前结束;下午2:30开始,6:30前结束。各类面试对象的具体面试时间安排稍后公布,请有关考生密切留意阳江人才网或阳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的公告,认真查看本人所在职位(组)代码,掌握好本人面试的时间。
3.面试报到。上午的面试对象应于当天上午7:30前、下午的面试对象应于当天下午1:30前,到考场候考室(设于考场四楼401室)报到,以便抽签确定面试顺序。凡在开考前45分钟(即上午7:45前、下午1:45前)没有进入候考室的面试对象,视为放弃面试资格。面试对象务必带齐笔试准考证、身份证。证件不齐或未带证件者,视为放弃面试资格。
4.结果查询。考生的面试成绩在面试后到候分室领取。面试结束后,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从总成绩合格的面试对象中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并于5月3日在阳江人才网或阳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公布、公示。
五、体检、考察和审批
1.体检。5月上旬组织体检。如出现体检不合格的,可递补体检对象,并进行体检。
2.考察。对体检合格的考生,按管理权限组织考察。考察中,进一步核实考生身份及报考资格条件。如发现有不合格的,可按规定依次递补考察对象。
3.审批录(聘)用。经考察合格的,办理录(聘)用手续,并在阳江人才网或阳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上公布名单。如出现空缺职位,可在职位所在县(市、区)同一类选拔项目中按总成绩从高至低进行递补;如职位所在县(市、区)同一类选拔项目没有递补人选,可在职位所在地级以上市同一类选拔项目中按总成绩从高至低递补。是否递补,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确定。
请考生务必认真了解资格审核、体能测评和面试的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带齐相关证件和材料,准时到达资格审核地点和面试考场,避免因迟到或证件不齐造成遗憾。
附件三:资格审核所需材料
考生类别 | 基本材料 | 户籍材料 | 工作经证明材料历 | 单位同意报考材料 | 可放宽学历的获奖材料 |
本地工人农民 | 准考证、报名登记表(推荐表)、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计生证明 | √ | √ | ||
村(社区)正职 | √ | √ | |||
选调生 | |||||
服务基层项目人员 | √ | ||||
乡镇企事业单位人员 | √ | √ | |||
本地大专以上学历人员 | √ |
说明:
①所有考生均需提供基本材料,其中应届毕业生不用提供计生证明,可先书面承诺未违反计生政策,待考察时再核实。
②服务基层项目人员经历的证明材料,“大学生村官”提供聘任合同和县级以上党委组织部门出具的《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任职工作证书》;“三支一扶”计划人员提供我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此证书由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提供由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大学生志愿服务山区计划”人员提供团省委出具的大学生志愿服务山区计划志愿服务证;今年8月31日前期满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需由服务所在地的县(市、区)级管理部门出具证明。
③工作经历证明材料一般应提供劳动合同。无法找到劳动合同的,可提供工资发放凭证、参加社会保险记录、就业失业登记等佐证材料(其中一项即可)。
④所有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一式2份),审核后留下复印件退回原件(计生证明、单位同意报考材料等需留下原件)。
附件五:
中共阳江市委组织部
阳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2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