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广东省委、清远市委关于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部署和要求,加大竞争性选拔干部工作力度,拓宽选人用人视野,促进优秀人才脱颖而出,加强领导班子建设,清远市委决定面向全国公开选拔4名市直单位处级领导干部。现根据广东省委组织部批复的公选实施方案,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拔职位及资格条件
㈠公选职位
1、共青团广东省清远市委员会书记1名;
2、广东清远经济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正处)1名;
3、广东省清远市科学技术局(知识产权局、地震局)局长1名;
4、广东省清远日报社总编辑(正处)1名。
㈡资格条件
报名人选除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十一条规定的条件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第六条规定的基本条件外,还应符合以下资格条件:
1、符合岗位任职资格要求(详见附件)。
2、近三年年度考核称职等次以上。
3、身体健康。
4、非公务员身份报考公务员职位的,需符合公务员调任规定的资格要求。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列入选拔范围:
1、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纪检监察机关立案审查的;
2、正在党纪、政纪处分所规定的提拔使用限制期内的;
3、受过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
4、法律、法规规定影响提拔使用的其他情形。
二、选拔程序
1、报名及资格初审
①报名时间:2012年4月21日至5月1日。邮寄资料以寄出时的邮戳时间为准。
②报名方式:符合职位资格条件者可直接到广东省清远市委组织部干部三科报名(工作日),也可通过信函方式报名(必须以特快专递形式邮寄)或通过登录广东清远人事考试网(http://www.qyks.gov.cn)进行网上报名。
报名时,报名者须提供填写好的《广东省清远市2012年公开选拔领导干部报名表》(可到广东省清远市委组织部干部三科领取或上广东清远人事考试网<http://www.qyks.gov.cn>下载)2份,并按报考职位要求提交身份证、学历、学位证、职务职称证明材料及其它证明材料复印件各1份,近期大一寸正面免冠蓝底彩色照片3张。面试报到时须提供原件审核。报名资料概不退还。
联系地址:广东省清远市委组织部干部三科(广东省清远市清城区人民二路18号市机关办公楼1号楼509室)
邮政编码:511515
联系电话:0763-3363196(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传真号码:0763-3380938
电子邮箱:qygbsk@126.com
③资格初审。由清远市委组织部统一进行资格审查。经审查符合条件的,发给参加领导能力素质测试通知书和准考证。报名材料有弄虚作假的,取消公选资格。
同时符合两个以上职位报名资格条件的人员,只能选报其中一个职位。如果某职位资格初审合格人数未达到10人以上不开考的,报名者可改报其它职位。
2、领导能力素质测试
主要测试应试者的处理和解决问题能力、政策理论水平,满分为100分。
3、确定面试人员及资格复审
按照领导能力测试成绩由高至低,按职位1:5比例确定各职位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对进入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复审,经资格复审不合格者,空缺的名额依领导能力测试成绩由高至低依次递补。面试人员名单在《清远日报》、清远市人民政府网、清远人事考试网、清远广播电视台等媒体上公布。
4、面试
面试采用无领导小组讨论方式进行。无领导小组讨论是指同一职位组别的应试者在给定的时间内,不指定召集人,按规定程序围绕给定的问题展开讨论的一个测试方式。满分为100分。
5、体检、确定考察对象和公示
按照考试合成成绩(领导能力素质测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考试合成成绩),由高至低,按职位1:2比例确定各职位体检人员名单。如有体检不合格的,依照该职位考生考试合成成绩,由高至低依次递补体检。体检合格的确定为差额考察对象人选。
6、组织考察及征求有关部门意见
清远市委组织部按选拔职位组成干部考察组进行考察,并根据考察对象人选的管理权限分别发函征求当地纪检、计生部门意见。如同一职位的两名差额考察对象人选均考察不合格,可视情况决定是否递补考察。经考试、考察,如无合适人选,该选拔职位可空缺。
7、讨论决定任职人选
经清远市委常委会讨论并投票表决任职人选。任职人选名单在《清远日报》、清远市人民政府网、清远人事考试网、清远广播电视台等媒体上公布。
三、待遇和管理
任职人选试用期一年,试用期间履行所任职务职责,享受相应待遇。试用期满后,经考核胜任的,办理正式任职手续;不胜任的,回原单位或按原职级另行安排工作。
属清远地区以外入选的,其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可由组织、人事部门办理随调;正式任职后,除组织安排的调动外,须在入选单位工作服务满5年以上。
四、实施方法
本次公开选拔在广东省清远市委的直接领导和广东省委组织部的具体指导下,由清远市委组织部负责,具体承担选拔各环节组织工作。
在实施过程中,坚持公开、公平、公正,严格按规定程序办事,严肃干部人事工作纪律,自觉接受监督。监督电话:0763-12388、12380
五、其他事宜
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本次公开选拔工作其它具体事宜,由广东省清远市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附件:《广东省清远市2012年公开选拔职位及资格条件一览表》
报名范围 | 序号 | 职位 | 资格条件 | ||||
年龄 | 学历 | 专业 | 任职要求 | 专业技术资格和其他要求 | |||
全国 | 1 | 共青团广东省清远市委书记 | 33岁以下(1978年5月1日以后出生) | 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以上学历 | 不限 | 中共正式党员,担任副处级职务1年以上。 | |
2 | 广东清远经济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正处) | 45岁以下(1966年5月1日以后出生) |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 | 经济管理类或相关专业 | 中共正式党员,担任副处级职务2年以上或具有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国有大中型企业相当任职经历。 | 3年以上园区开发经验,从事过招商引资工作,熟悉宏观经济管理和土地、规划方面的法律法规,具有较强的项目策划包装、推介、洽谈能力。 | |
3 | 广东省清远市科学技术局(地震局、知识产权局)局长 | 理工类或相关专业 | 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2年以上科技管理部门工作经历,熟悉相关业务。 | ||||
4 | 广东省清远日报社总编辑(正处) | 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学历 | 新闻类或相关专业 | 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有5年以上新闻工作经验,具有较强的新闻宣传业务工作能力和文字表达能力。 | |||
备注:1、年龄和任职年限均含本数,年龄和任职年限计算截至2012年5月1日; 2、学历要求为全日制学历的,须取得相应的学位。 |
中共清远市委组织部
2012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