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考生:
请已通过2016年高师评审的人员,于2016年12月1日-9日正常工作日期间,携带身份证到市财政局会计处413领取资格证书和相关评审材料;未通过人员也请在同一时间前来领取评审材料。
淮安市财政局
2016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