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察体检
按照招聘岗位,根据应聘人员的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1.5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组织考察。对考察合格人员,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山东商业职业技术学院成立考察体检工作小组,具体负责考察体检工作。
考察采取组织谈话、核对身份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其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体检应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执行。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人员按照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对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可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