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考生:
根据教育部《关于深化研究生教育改革的意见》要求,改革拔尖创新人才选拔方式,提高博士研究生招生选拔质量,中国科学技术大学研究生院科学岛分院(科学岛分院)2017年继续实行博士公开招考方式的“申请-审核”制,现将报名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招生计划
中国科大研究生院科学岛分院2017年计划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256名。
二、考试方式
2017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的考试方式为:①本科毕业直接攻博(特指应届推荐免试研究生);②硕博连读;③公开招考(申请-审核制)。
三、本科毕业直博生
已被接收为本科毕业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不参加本次网报;
四、硕博连读考生
研究生院科学岛分院(含科大学籍在学硕士研究生)拟申请“硕博连读”的考生于2016年12月1日-2017年1月15日,登录http://xspt.ustc.edu.cn,注册报名。系统采用身份证号码注册,请务必如实填写,并牢记密码。考试方式(硕博连读)一旦注册,不予修改,请务必谨慎选择。
网上报名结束后,硕博连读考生须于2017年2月20日前向中国科学技术大学研究生院科学岛分院提交申请材料:①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打印并本人签字的《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报名登记表》②专家推荐书原件(每位推荐人一份,至少两份,要求研究员或相当技术职称)。
硕博连读考生需参加由科学岛分院集中组织的面试考核,面试考核时间为5-10分钟。面试结果为“通过”或“不通过”。面试通过的考生将直接录取。
五、公开招考考生(“申请-审核”制)
报考中国科大研究生院科学岛分院2017年公开招考(“申请-审核”制)的考生于2016年12月1日8:00至2017年1月15日17:00期间,登录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博士研究生网上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http://xspt.ustc.edu.cn),考试方式选择:公开招考-申请审核,并在线缴费(标准:公开招考250元/人)。系统采用身份证号码注册,请务必如实填写,并牢记密码。届时请考生密切关注网报系统审核状态和相关提示。
(一)申请条件
1、政治思想表现好,品德优良,遵纪守法,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剽窃他人学术成果及其它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2、身心健康,达到国家要求的体检标准,能够独立完成学业;
3、学位要求需符合下述条件之一:
① 已获得硕士或博士学位,境外所获得学位须经教育部相关机构认证;
② 应届硕士毕业生须在博士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
4、考生自硕士入学至2017年2月20日止,至少以第一作者(含导师为第一作者,本人为第二作者)或共同作者(本人共一或本人共二)或通讯作者发表以下与本人硕士学科专业及学位论文相关的研究成果一项:
学术论文:发表在国内外核心学术期刊上的学术论文(或已被接受发表的录用通知);或国际学术会议发表的论文(须全文收录于会议文集并公开出版);或国际学术会议的特邀报告。考生应提供已发表文章的首页复印件、文章接收函,或接收邮件截图等证明材料;
专利:已正式公开或已授权的发明专利(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获奖成果:获得1项国家级科研成果奖(排名在前五名之内)或获得1项省、部级科研成果二等奖及以上奖励(排名在前三名之内)。获奖成果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本科、硕士阶段课程成绩优良,专业基础扎实,具有较突出的科研能力和较强的创新意识且已取得较为显著的科研成果。
6、具有较强的语言能力,外语(限本单位招生专业目录中公布的语种)水平较高。
7、定向生在学期间须以全日制非在职脱产培养。
(二)提交申请材料
网上报名结束后,考生须于2017年2月20日前向中国科学技术大学研究生院科学岛分院提交申请材料(邮寄须用EMS或挂号信等方式,邮编:230031;地址:安徽省合肥市蜀山湖路350号中科院合肥研究院二号楼,中国科学技术大学研究生院科学岛分院。申请材料请用A4纸打印并按以下顺序排列,以便审核,请务必不要装订成册)。申请材料包括:
(1) 申请人下载打印本人《博士生网上报名登记表》一份;
(2) 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3) 《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博士生招生申请考核登记表》(附件1,word版本)一份;
(4) 申请学科或相近学科的两名正高职称《专家推荐信》(附件2,word版本)两份;
(5) 本科毕业证、学位证和硕士研究生毕业证、学位证复印件(应届毕业硕士生提交所在学校研究生管理部门出具的在学证明)一份;
(6) 本科及研究生阶段成绩单各一份。由考生所在学校本科、研究生管理部门提供,并加盖公章;非应届毕业生也可由考生档案所在人事部门提供,并加盖公章;
(7) 外语水平证明材料复印件一份;
(8) 《中国科学技术大学报考攻读2017年博士学位研究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表》(附件3,word版本)一份,定向生加盖所在单位党委系统公章,未就业人员加盖档案保管单位公章,应届生加盖所在学院党委公章。
(9) 硕士学位论文全文(往届生)或论文摘要(应届生)一份;
(10) 在重要核心刊物上发表的学术论文、获奖证书复印件,以及其他可以证明自己能力或成就的材料,如专利等;
(11) 《研究计划书》(附件4,word版本)一份。攻读博士学位期间本人拟从事的研究方向和科研设想;
(12) 《科学岛分院博士研究生招生科研成果简况表》(附件5,word版本)一份,本人须在本人承诺栏内签字。
以上所有材料电子版word、excel和扫描件文档应同时打包提交至科学岛分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闫超老师处(Email:yanc@hfcas.ac.cn)。
申请人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申请条件,如实提供上述所列申请材料。如发现申请人提交虚假材料、作弊及其它违纪行为,将根据学校规定严肃处理,包括取消录取资格及学籍等,相关后果由申请人承担。
(三)准考资格审核
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申请材料。中国科学技术大学研究生院科学岛分院根据考生的申请材料进行形式审核,再由学科专业委员会专家组进行学术审核(学术审核的主要内容:本科及硕士毕业学校及主干课成绩;在学期间的科研工作及成果;专家推荐意见等),提出准考考生名单,并在中国科学技术大学研究生院科学岛分院主页公布。
自公布之日起3天内,准考考生可以书面提出调整报考导师意愿。
(四)复试
中国科学技术大学研究生院科学岛分院按研究所和学科专业组织复试,复试小组按学科(专业)或以中心(研究室)为单位组成若干博士生申请审核制复试小组,小组成员由相关学科的学科带头人、学术骨干、报考导师组成,每个复试小组不得少于5人。每个小组设组长1名(须有在英语国家留学或合作研究2年以上经历,负责主考考生的英语听力和口语),负责本组复试的各个环节。
复试包括报考导师评价、笔试、学科专业素质测试和面试四个部分,每部分成绩满分均为100分。
复试的组织和具体工作安排由中国科学技术大学研究生院科学岛分院负责。复试全程要求记录、存档。
1、导师评价
报考导师在科学岛分院组织笔试和面试前对考生进行评价,并独立给出百分制评价成绩。
导师评价成绩满分为100分。
2、笔试
2017年通过“申请-审核”制攻读博士学位的研究生,全部需要参加笔试,内容包括英语笔试和两门专业课笔试,每门课程的满分均各为100分,笔试最终成绩按照如下计算公式进行计算:
笔试最终成绩 = 英语笔试成绩x40% + 专业课一成绩x30% + 专业课二成绩x30%
笔试最终成绩满分为100分。
3、学科专业素质测试
要求每位考生事先根据拟报考专业和研究方向准备5-10分钟的学术报告(制作Powerpoint),内容包括个人简介;硕士期间的科研工作;博士期间拟从事研究方向的相关文献综述、研究设想、研究方案;个人已取得的科研成果和专长等。
复试小组成员针对考生的学术报告提问,了解考生从事科研工作的潜力和创造力,并根据测试情况进行打分。
学科专业素质测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学科专业素质测试成绩低于60分,将不能录取。
4、面试
面试小组侧重考查考生的基础知识是否扎实,考生对专业知识掌握的深度和广度,综合并灵活运用所学知识分析及解决问题的能力,应变反应和表达能力;考查考生的外语水平;了解考生的硕士研究工作并提问;了解考生的思想政治表现、学习(工作)态度、道德品质、遵纪守法情况、人文素质以及举止、表达和礼仪及心理状况等方面。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考生面试成绩低于60分,将不能录取。
5、注意事项
(1) 笔试环节的两门专业课程名称,将于12月20日前公布,请相关考生注意网站通知;
(2) 学科专业素质测试和面试环节合并进行,时间为20-30分钟;
(3) 博士研究生复试时间暂定在2017年3-4月期间进行,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六、体检
1、体检主要是了解考生的健康状况,以及体质、体能等;
2、体检时间安排2017年博士入学之前进行,费用由科学岛分院支付。
七、录取
1、录取工作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勿滥"的原则。
2、对提供的材料不真实、有违法违纪记录、应届毕业时无法获得硕士学位的考生,将取消其申请资格、录取资格或取消学籍。
3、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体检的结果为"合格"或"不合格"。思想政治品德考核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4、复试总成绩采用百分制,满分为100分,按照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复试总成绩计算公式:
复试总成绩 = 导师评价成绩×20% + 笔试最终成绩×20% + 学科专业素质测试成绩×30% + 面试成绩×30%
5、拟录取名单将在中国科学技术大学研究生院科学岛分院网页上公示。考生如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向中国科学技术大学研究生院科学岛分院提出申诉。
八、监督机制
中国科学技术大学研究生院科学岛分院成立巡视组,对复试考核各环节进行监督,并设立招生违规举报电话及邮箱。
监督电话: 65594860、65591463
E-mail:chliang@issp.ac.cn、lgm@ipp.ac.cn。
经查属实的招生违规行为,属于考生的问题(如提供虚假材料),将取消其录取资格;属于导师的问题,将视情节轻重,取消该导师当年乃至今后的招生资格。
九、其他
1、本实施细则自2017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开始实施。
2、在复试过程中,如遇争议或其他情况,由中国科学技术大学研究生院科学岛分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裁决。
3、本实施细则由中国科学技术大学研究生院科学岛分院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0551-65592439,65594860,65591463
中国科学技术大学研究生院科学岛分院
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16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