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市公安局2016年招聘劳务派遣制警务辅助人员考试问题
(一)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考试进行。笔试开考比例(招聘计划数与报名人数)不低于1:2,报名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将调整招聘计划,满分100分。本次笔试只提供汉语试题,考生只能用汉语答题。
蒙古族、鄂温克族、鄂伦春族、达斡尔族少数民族考生用汉语答题笔试成绩加2.5分。考试时间120分钟,不指定参考书目。退役士兵免考笔试。
笔试总成绩=笔试成绩+民族加分
(二)资格复审
按照笔试总成绩由高到低进行排序,根据招聘计划人数1:2的比例确定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资格复审不合格人员取消资格,按比例依次递补。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及有关要求提前3天在报名网站上进行公告通知。
(三)体能测试
体能测试按照男女分别组织测试。测评标准参考《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试项目和标准(试行)》等要求进行。
对体能测评不合格的报考者或怀孕、伤病等个人原因不能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的报考者,取消其面试资格。并按笔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递补,递补仅进行一次。
体能测试的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体能测试费用每人50元,由参加体能测试的报考者自行承担。
(四)面试
通过体能测试的报考人员进入面试。面试采用非结构化面试,主要测试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仪表仪态等,考生可以选择蒙古语或汉语回答,满分100分。时间、地点及有关要求提前3天在报名网站上进行公告通知。
(五)总成绩计算
1. 国民教育序列中专及以上毕业生考试总成绩
总成绩=(笔试总成绩×50%)+(面试成绩×50%)
2. 呼和浩特市地区近5年高中以上学历的退役士兵体能测试合格后成绩按面试成绩排序。
3. 同岗位进入体检与政审范围的报考者最后一名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的,并列人员以笔试成绩高低排序,笔试成绩也相同的,通过加试成绩高低排序;退役士兵成绩相同的通过加试按成绩高低排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