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义务教育学校:
根据滨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校长职级制改革工作实施方案》(滨办字〔2016〕35号)文件及《滨州市中小学校长职级评审认定实施方案(试行)》(滨教〔2016〕46号)的通知精神,为稳步推进我市校长职级制改革工作,经研究,拟定于12月1日上报中小学校长职级评审材料。现将报送材料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送对象
无棣县各义务教育学校校长。
二、报送材料及要求
(一)申报人按照申报条件填写《滨州市中小学校长职级申报表》(附件2)、《滨州市中小学校长职级评审申报人业绩统计表》(附件3)、《滨州市中小学校长职级评审申报人选一览表》各1份,同时上报电子版。
(二)佐证材料:
学历、学位证书(各报最高1项)、教师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由党政或教育行政部门交流到学校无专业技术职务的提交行政职务任免文件)、中小学校长任职资格证书;任现职级以来取得的代表个人专业水平的标志性成果(综合表彰类、教学业务类、科研成果类,每一类不超过3件);代表学校办学水平的标志性成果(综合荣誉、教育质量、经验推广每类不超过3件)。以上材料均须提交原件和复印件。其中教育质量需县教研室出具证明材料(原件),说明同层次学校综合教育质量位次及校长聘期内上升、下降位次。复印件必须由学校盖章、审核人签字,附目录按顺序A4纸装订。
(三)述职报告要紧扣聘期目标完成情况,力求准确实在、突出重点,分教育理念、目标措施、办学成效、发展规划等几部分撰写,字数控制在3000字以内。
(四)所提交个人工作成果为参加工作以来取得的成果;学校标志性成果为担任现职以来(即任正校长以来直至申报之日期间)取得的成果。
三、材料报送数量
(一)材料目录1份,请详细注明:“姓名”、“申报职级级别、等次”、 “单位名称”、“单位电话”、“手机”、“单位经办人”及“手机”。
(二)学校公示1份,公示中应注明申报人员的姓名及拟申报职级级别和等次。
(三)《滨州市中小学校长职级申报表》3份,A3纸双面打印。
(四)《滨州市中小学校长职级评审申报人业绩统计表》13份。
(五)《滨州市中小学校长职级评审申报人选一览表》1份,同时报送电子版。
四、有关要求
(一)各学校要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做好推荐上报工作。
(二)各学校要高度重视,对推荐上报的所有材料要认真填写逐一审核,杜绝出现虚假材料。如发现弄虚作假,提供假数据、假成绩、假成果、假获奖证明或伪造学历、任职经历、任职年限等严重违反师德的行为,以及未按规定公示、违反推荐程序等问题的,取消被推荐人申报资格并严肃追责。
(三)县内在组织评审校长职级时一级、二级、三级校长比例结构暂掌握在2:4:4,各学校根据自身条件注意掌握申报等级。
注:《滨州市中小学校长职级评审认定实施方案》及相关附件到无棣教育人事群下载。
咨询电话:6337589
无棣县教育局
2016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