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达州市公务员局
关于2016年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班
面试资格复审的通知
根据中共四川省委政法委、中共四川省委组织部、中共四川省委编办、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四川省人民检察院、四川省教育厅、四川省司法厅、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四川省公务员局《2016年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班招录公告》(以下简称《公告》)的有关规定,现将2016年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班面试资格复审工作通知如下:
一、资格复审时间
2016年11月29日(星期二)9:00-17:00点进行。
二、资格复审地点
达州市市政中心综合大楼11楼市司法局政治部(联系电话:0818-2146141)
三、资格复审所需材料
进入面试资格复审的考生,应携带《2016年四川省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班报考信息表》一份(贴上照片)、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退伍证、户籍证明(明确了招收范围的职位)和招录单位要求的其它证书、手续,于指定的时间到指定的地点进行资格复审。其中,几种特殊报考对象,还须具备以下手续:
1.新就业的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社会组织中,试用期(见习期)未满参加本次招考的,须出具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同意其报考的手续。
2.委培生、定向生须由原委培、定向单位出具同意报考的手续。
3.国家有其他特殊规定的,从其特殊规定。
四、相关要求
1.请考生本人携带相关证件参加资格复审。
2.未在规定时间内到规定地点参加资格复审者,视为自动放弃。
因资格复审产生的缺额,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一次。递补人员名单将于2016年12月2日前在达州人事考试网(dz.scpta.gov.cn)公布。递补人员资格复审于2016年12月5日(星期一)9:00至17:00,在达州市市政中心综合大楼11楼市司法局政治部进行。
资格复审合格者,发给《资格复审合格证》。考生凭《资格复审合格证》和身份证参加面试。面试和下一步的体测、体检、考察等相关具体安排将在达州人事考试网上通知,请考生随时关注。
2016年1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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