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考生应持有效证件(身份证)、报名资料(公开招聘报名时已提供,面试前需再次复核),按规定时间到达指定候考室,并在面试开始前20分钟抽签确定面试顺序,考生所携带的通讯工具和音频、视频发射、接收设备须关闭后交工作人员统一保管、考完离场时领回。凡发现将上述各种设备带至座位的,一律按违纪违规处理。
二、考生未能准时报到的,按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处理;对证件携带不齐的,取消面试资格。
三、考生不得穿、佩戴本单位统一制发的服装、徽章参加面试。
四、面试开始后,工作人员按抽签顺序逐一引导考生进入面试室面试。候考考生须在候考室静候,不得喧哗,不得交头接耳、不得影响他人,应服从工作人员的管理。候考期间实行全封闭,考生不得擅自离开候考室。需上洗手间的,须经工作人员同意,并由工作人员陪同前往。候考考生需离开考场的,应书面提出申请,经考场主考同意后按弃考处理。严禁任何人向考生传递试题信息。
五、考生必须以普通话回答评委提问。在面试中,应严格按照评委的指令回答问题,不得暗示或透露个人信息。考生对评委的提问不清楚的,可要求评委重新念题。考生须服从评委对自己的成绩评定,不得要求评委加分、复试或无理取闹。
六、面试结束后,考生到候分室等候,待面试成绩统计完毕,签收面试成绩回执后离开考场。
七、进入面试室的考生须带齐随身物品,面试完毕取得成绩回执后,应立即离开考场,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
八、考生应接受现场工作人员的管理,对违反面试规定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