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大同区政府各事业单位(学校、医院除外)工作需要,大同区政府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选调一批区外在编在职专业素质高、工作能力强的优秀高端业务骨干,充实到我区相关事业单位(学校、医院除外),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申报条件
1、申报人员必须为区外事业单位(学校、医院除外)在编在职的工作人员;
2、申报人员第一学历必须为国家全日制统招本科及本科以上学历,年龄在35周岁以下(含35周岁);
3、申报人员参加工作时间必须满3年以上;
4、申报岗位:财务管理、法律、文秘、新闻编辑、网络管理等;
5、申报人员夫妻双方都是从事我区急需岗位的优先考虑;
6、申报人员参加工作以来,没有任何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
二、选调程序
(一)信息发布
本次选调公告在大同区政府网(www.dqdt.gov.cn)进行发布。
(二)网上报名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受理报名事宜,采取网上报名方式,符合选调条件的,可将《2016年大同区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电子版邮到dtqrsj1@163.com。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内容信息要准确,如信息填写不实,影响选调的,由本人负责。
(三)资格审查
1、根据报名情况分批次进行资格审查,通过政府网或电话通知参加选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2、现场审核时本人需提交如下材料:
(1)《2016年大同区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须亲笔签名)2份;
(2)居民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3)学历证书、执业资格证书、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4)工作业绩证明材料和获奖证书、荣誉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5)配偶年龄、工作单位等基本情况。
(四)选调方式
1、笔试:笔试考试根据所申报岗位,突出专业知识测试,注重实践能力,总分为100分。
2、面试:由大同区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及相关专业人员组成工作组统一面试。面试成绩100分,面试成绩低60分的不予录用。
3、考察:大同区选调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参加笔试、面试人员成绩,按选调岗位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人选,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考察、查阅档案资料等方式,对拟选调对象的德、能、勤、绩等方面进行全面考察,并根据考察情况打分,总分100分。
大同区选调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入围人员的笔试、面试、考察情况进行综合评定。笔试、面试和考察分数按40%、40%和20%比例折算出总成绩,按总成绩由高到低顺序排出名次,确定选调人员,履行录用手续。
三、选调人员待遇
选调人员落大同区事业编制,享受大同区事业单位在编在职工作人员相关待遇。
本公告由大同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459-6165929。
大同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