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加强我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队伍建设,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省政府令第139号)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开展2016年下半年连平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
本次招聘有42个岗位,招聘人数共43名。详见岗位设置表(附件1)
二、招聘对象
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16年应届毕业生和社会上具有国家承认学历人员。
三、报考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有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5.年龄、工作年限计算截止至2016年12月。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2.曾因超生被有关单位依照《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作出处理决定,从该处理决定作出之日起未满五年的。
3.近两年内在广东省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4.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5.在读的非应届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现役军人及机关事业单位见习期未满的在编在职(岗)人员。
6.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7.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所有报考人员均须于报名截止之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执业资格及职称证书;港澳台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方可报考。国有单位在编在职(岗)人员报考须征得工作单位同意,并出具书面证明。
四、报名办法
(一)报名时间、方式及注意事项
1、报名时间:2016年12月6日至8日(共3天)上午:(9:00-11:30)下午:(3:00-5:00)
2、报名方式:采用现场报名方式。有意应聘且符合报名条件的应聘者请在规定时间内按岗位信息表中的报名方式报名。报名时提供《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可网上下载,须双面打印),并附个人简历、户口簿、身份证、学历和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职业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等有关证明材料和近期大一寸免冠正面照片3张,服务基层项目者如“三支一扶”大学生和大学生“村官”需提供服务期满考核“合格证书”。将上述材料准备齐全后送达各招聘单位指定报名点。
3、报名注意事项
①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报考多个岗位的,取消报名资格。报名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考生须诚信报名、诚信考试。凡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②报名所需各类证件资料等须于2016年12月8日前取得。未按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的取消拟聘资格。
五、领取准考证
经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于2016年12月16日(笔试前二天)到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领取准考证。
六、笔试
1.组织笔试。
笔试时间定于2016年12月18日上午9:30-11:00,笔试地点和注意事项详见准考证。
2.笔试成绩。笔试成绩将在笔试后10个工作日内在县政府门户网站统一公布。笔试合格分数线由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划定。考生笔试成绩低于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进入面试。
七、面试
1.面试对象。笔试成绩合格的考生,根据笔试成绩高低和招录人数按1︰3比例确定面试对象。
2.资格审核。面试前,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须对面试对象是否符合本公告基本条件及报考岗位具体条件进行现场资格审核。过程中,对证件(证明)不全且不能在资格审核结束之日前补全的或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符的,取消面试资格。对提供虚假材料的报考人员,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或聘用资格,并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审核完毕,工作人员应签名确认。对因把关不严,造成不符合招聘条件的考生参加面试或符合招聘条件的考生未能参加面试的,追究审核人员工作责任。
3.组织面试。面试由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会同事业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共同组织。
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不按规定时间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采用百分制,60分以上为合格,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成绩。
八、考试总成绩计算。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如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则按照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笔试成绩仍然相同的,按面试主评委给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
九、体检与考察
1.体检对象。按招聘岗位,在合格分数线内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至低等额确定体检对象。
2.组织体检。体检须在指定的体检医院范围内进行,非指定医院体检结论无效。体检须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实施。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3.考察。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应严格执行《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的规定,对体检合格的考生进行全面、客观、公正的考察。要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通知》(中组发〔2014〕9号)要求,重点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审核,严防假年龄、假学历、假履历。考察不合格或者放弃聘用的,可依次递补考察人选。公示中发现问题不可聘用的,可依次递补。
十、公示与聘用
1.对体检、考察合格的考生,在连平县政府门户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2.经公示无反映或反映问题经查不属实的,无特殊原因,按规定程序和权限办理聘用手续,兑现相应待遇(执行国家及省规定的薪酬待遇)。
十一、递补聘用。
因考生体检、考察不合格,自愿放弃或在公示中发现影响聘用问题而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可依次递补体检或考察人选。递补期限为拟聘人员公示期满之日起30日内。
十二、其他事项
本次公开招聘不收取任何报名费用,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
连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11月22日
附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