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考生:
根据《2016年咸阳市农村基层人才队伍振兴计划公开招聘公告》的规定,现将我县2016年农村基层人才队伍振兴计划公开招聘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和资格复审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格复审对象
根据笔试成绩,对笔试成绩在最低分数线之上且应聘人数不少于招聘计划3倍的岗位,按照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资格复审人员,末位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并确定为资格复审人员;对笔试成绩在最低分数线之上应聘人数少于招聘计划3倍的岗位,达到最低分数线人员全部确定为资格复审人员。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详见附件。
二、资格复审地点
泾阳县卫校(泾阳县粮集路南段路东)
三、资格复审时间安排
2016年11月25日8:30—15:00
四、资格复审所需资料
参加资格复审时,考生须持本人身份证、户口本、笔试准考证、毕业证、学位证、报名登记表、《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教育部学信网www.chsi.com.cn打印)和招聘岗位资格条件所需的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有工作单位的须出具单位同意报名应聘证明,其中在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须出具单位上级主管部门同意报名应聘证明),报考教育类岗位的考生还须提供教师资格证书。大学生村官、西部计划志愿者、农村基层人才队伍振兴计划、“特岗教师”等基层服务项目人员,须提供与所签订服务协议部门(组织、人社、教育、团委等)出具的同意应聘证明;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请有关考生,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畅通。如出现递补情形时,因无法及时与递补人员取得联系的,取消递补资格,并按规定顺延递补。面试名单公布后,不再进行资格复审递补。
五、有关注意事项
1、请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提前准备好资格复审所需资料,在规定的时间内按时参加资格复审。
2、逾期不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未能在规定时间按要求提供资格复审所需资料的,按不符合条件对待。
3、资格复审工作结束后,在泾阳县人民政府网站(www.snjingyang.gov.cn)公布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和面试工作安排。
附:
2016年泾阳县农村基层人才队伍振兴计划公开招聘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泾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1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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