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1.有关证件、证明材料目录
2.缴纳社保凭证(非国有单位未进行年度考核的,由所在单位提供书面说明,并提交近一年在我省连续缴纳社保的证明,加盖公章)
3.委托评审函(中央在鄂单位)
4.学历证书复印件,以职后非全日制学历作为申报学历的,还需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5.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聘任证书复印件
6.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复印件
7.全国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合格证书复印件
8.外语、计算机、水平能力测试(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应知应会培训合格证或成绩通知单
9.免试、转评、破格审批表原件
10.《湖北省2016年度申报高级专业职务评审单》
11.机关调入、海外引进、非国有单位证明原件或复印件
12.其他
(第二部分)
1.评审材料目录
2.《个人申报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诚信承诺书》原件
3.用人单位公示证明原件
4.2014、2015年《专业技术职务年度考核登记表》原件或复印件(复印件需单位盖章)
5.任现职以来获得的专业奖励证书复印件
6.任现职以来获得的其他奖励证书复印件
7.任现职以来参加继续教育相关材料
8.获奖证书、成果鉴定证书及经济、社会效益等主要业绩材料复印件(原件装袋)
9.代表性论文、著作和检索页及复印件
10.反映专业技术人员专业技术水平和能力的相关材料
11.任现职以来个人业务总结
说明:
1.以上申报人员没有的项目可不提供
2.纸质申报材料包含:专业技术任职资格申报人员综合材料一览表(网上申报系统自动生成)一式五份(不装订)、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两份(手写)一式两份(不装订)、评审材料清单第一部分、第二部分
3.上述第一部分、第二部分要分别装订成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