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试采取试讲、答辩等方式。主要考察应聘人员与岗位有关的专业知识、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等。面试总分为100分,对面试人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岗位,设定面试合格分数线70分,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方可进入考察范围。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百分制合成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按照总成绩排序。应聘人员若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在面试前需提供相关材料的原件进行复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