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津人社局发〔2011〕10号)要求,现将拟聘用人员予以公示。
一、公示期
2016年11月21日 — 2016年11月29日(7个工作日)。
二、受理地点及电话
地 点:天津机电职业技术学院
通讯地址(邮编):天津市海河教育园区雅观路19号(300350)
电 话:58719573
联系人:曹老师
三、公示要求
1.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于公示期间,以电话、信函、来访等方式向受理部门反映(信函以当地邮戳时间为准)。
2.反映情况要实事求是,真实、具体,电话及信函应告知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
3.受理机构对反映人员和反映的情况严格保密。
天津机电职业技术学院
2016年11月21日
2025国考·省考课程试听报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