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直有关单位、局直各有关单位:
为做好2016年度畜牧兽医专业中级职称评审工作,确保评审质量,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遵纪守法,爱岗敬业,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二)身体健康,能够全面履行现岗位职责。
(三)任现职以来年度与任期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四)专业理论水平和业务素质测试合格。
(五)申报专业和所从事专业一致。
(六)学历和任职年限,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相关专业硕士研究生毕业并获硕士学位,从事相关专业工作满3年。
2、相关专业硕士研究生毕业并获硕士学位,取得助理畜牧(兽医)师任职资格并担任助理畜牧(兽医)师职务满2年。
3、相关专业大学本科毕业并获得双学士学位,取得助理畜牧(兽医)师任职资格并担任助理畜牧(兽医)师职务满3年。
4、相关专业大学本科或专科毕业,取得助理畜牧(兽医)师任职资格并担任畜牧(兽医)师职务满4年。
二、申报材料
(一)推荐单位报送的材料
1、公示报告一份。各用人单位在推荐本单位申报人员时,要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进一步增强申报推荐工作的透明度,完善“公开、展示、考核、评议、监督”的申报推荐制度。对所有申报人员提供的参评材料、证件等统一在单位公开展示,公开展示时间不少于3天,未经展示的材料、证件等一律不得上报。
2、委托评审书一份。凡需委托我局专业技术中级职务评委会评审的,申报人所在单位需出具委托评审书。
(二)申报人员报送的个人材料
1、评审材料一人一袋,袋子外面注明申报人单位、姓名、专业、申报级别。
2、本人业务自传一式3份。
3、《评审表》一式3份。《评审表》第1页“相片”栏内粘贴本人近期免冠1寸照片,并在“单位人事部门电话”栏内详细填写单位及个人联系电话。
4、《评审简表》一式10份。《评审简表》需使用《河南省职称工作信息系统》规范录入、打印,并上报电子文本。
5、现任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聘任证书原件。
6、第一学历证书及符合申报要求的最高学历证书原件。属于补发、换发的毕业证须同时提交学籍档案;毕业证丢失的,应由单位出具查档证明并提交人事档案。
7、由所在单位提供本人近四年来的年度考核书面证明。
8、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材料真实性保证书。
9、任现职以来获奖证书、专利证书、成果鉴定证书及经济、社会效益等主要业绩材料原件。
10、任现职以来正式发表、出版的代表性论文、著作原件。申报人须指定论文鉴定篇目,申报中级职务的鉴定论文1篇,复印件一式3份。
三、关于几个问题的说明
(一)为适应职称管理信息化的需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申报、评审工作全面实行信息化管理。个人《评审简表》的填写、打印、上报,申报信息的接收、资格审查等全部通过《河南省职称工作信息系统》进行。相关软件可以从“河南省职称网”下载。
(二)关于任职年限问题:按照《对有关职称政策具体问题的说明》(豫职改办〔2009〕271号)要求,2016年申报中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任职年限为4年的,应在2012年6月30日前取得低一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并于2012年12月31日前聘任。任职年限要求不同的依次类推。
(三)《评审表》第一页“相片”栏内粘贴本人近期1寸照片,并在“单位人事部门电话”栏内详细填写单位及联系电话。
(四)参加中级资格评审的人员,首先要进行业务考试,考试合格人员才能参加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评审。
四、业务考试
考试采取开卷方式进行。
(一)报名时间、地点
报名时间:2016年11月22日-30日
报名地点:河南省畜牧局人事科技处604房间(郑州市经三路91号)。
(二)报名办法
申报人员经单位同意后,提交学历证书、资格证书、聘任证书、正式居民身份证、《河南省畜牧兽医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业务考试报名表》。
(三)考试时间
2016年12月9日下午15:00—17:00
五、报送材料时间
2016年12月15日-20日
联系电话:65778832
六、评审时间
2016年12月下旬。
2016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