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云南省档案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机关工勤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招聘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报名、统一考试、综合评定、择优聘用。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水电工1人。
三、招聘条件
(一)应聘者应具备以下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有事业心和责任感;
2.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3.具有中专以上学历和招聘岗位所需技能,机电/电工等相关专业毕业,持有从事水电维修工作相关资格证书(如:电工操作证、水电工操作证、高低压电工操作证等),并具有从事水电工作2年以上相关工作经历;
4.年龄为30周岁以下(1982年5月30日后出生)。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有其它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行为的。
四、报名和资格审查
采取个人自愿报名。
(一)公开报名
符合招聘条件的报考人员,请从云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云南档案信息网(http://www.ynda.yn.gov.cn)下载并如实、完整填写《云南省事业单位应聘人员考试报名登记表》(附件1)一式二份,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在职职工报名,须由所在单位填写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报名时提交报名登记表,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及相关从业资格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免冠大一寸彩色照片5张。
报名时间:2012年4月16日至4月26日;
报名地点:云南省档案局人事处(昆明市西华北路119号邮编650032,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联系人:卯琼、王继伟;
联系电话(传真):0871—4198981。
(二)资格审查
省档案局成立公开招聘机关工勤人员办公室,负责招聘工作,对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及相关材料进行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发给准考证。
五、公开招聘的程序
(一)统一考试。考试分为笔试及面试。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进行,面试采取结构化的方式进行。
1.笔试:笔试时间初步定于2011年5月上旬,考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笔试结束后,将在云南档案信息网公布笔试成绩及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及出题范围。
2.面试:面试时间初步定于2012年5月中下旬,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3.总成绩:笔试、面试采取百分制计分,笔试、面试成绩加权各占50%。
(二)体检与考核
根据参加面试人员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考核和体检人选。考核前对考核人选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转发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及操作手册的通知》(云人社发〔2010〕97号)执行。
1.体检
体检时间、地点及体检人员名单随面试人员考试总成绩一并公布。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弃权。初次体检不合格的,本人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3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检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复检不合格,按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补足1名考核对象。体检费用由应聘者本人承担。
2.考核
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核对象。由省档案局公开招聘工勤人员办公室组成考核组,对拟聘用人员的德、能、勤、绩、廉进行全面考核。
(三)公示
拟聘人员在云南省档案信息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四)聘用
公示后,未发现影响聘用问题的,报经省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厅批准,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聘用人员占用国家全额拨款事业编制,纳入省档案局在职在编人员管理,享受国家规定的工资、医保、住房公积金等福利待遇。聘用人员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按有关规定正式聘用,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取消聘用。
六、监督电话
0871—3635271: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
0871—4183677:省档案局机关纪委。
云南省档案局
二○一二年四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