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高、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评审通过人员公示管理办法》规定,现对今年申报建筑工程初级专业技术资格并经评审通过的人员(详见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从2016年11月14日至11月23日。若对通过人员取得资格有异议,请电话或书面向受理情况部门反映,反映情况的电话和书面材料要自报或签署真实姓名(姓名须用手写,不能用电脑打印),不报或不签署真实姓名的,以及公示时间截止后(以寄出邮戳为准)反映的材料一律不予受理。
评审通过人员情况表(请参照附件20161102161939613.doc)请于2016年11月25日交肇庆市高要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五楼专业技术人员管理股。
受理情况反映的部门、电话和地址:
部门(单位):肇庆市高要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股
联系电话:8360932
邮政编码:526100
联系地址:肇庆市高要区城区和平路
联系人:陈允玲
附件:公示名单
序号 | 姓名 |
1 | 卢斯奋 |
2 | 苏金剑 |
3 | 钱中华 |
4 | 郭桂容 |
5 | 夏锦元 |
6 | 黄汶静 |
7 | 伍汉文 |
8 | 赵崇翰 |
9 | 陆细佳 |
10 | 李锦元 |
11 | 朱景明 |
12 | 蓝顺强 |
13 | 陈树佳 |
14 | 何俊澎 |
15 | 黄海宁 |
16 | 梁鉴洪 |
17 | 高诗宁 |
18 | 张展毓 |
19 | 彭华斌 |
20 | 黄家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