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加强我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根据工作需要,经市政府同意,在全市范围内招聘公益性岗位交通安全协管员100名,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委托,市劳动就业局和市公安交通警察支队面向社会招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具有辽阳市城镇户籍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有就业要求,处于无业状态,因身体状况、技能水平、家庭因素以及失去土地等原因,难以实现就业的城镇户籍人员。主要包括下列城镇户籍人员:
1.零就业、低保和低保边缘家庭成员;
2.单亲抚养未成年人者;
3.登记失业人员中距法定退休年龄5年以内的人员(以身份证信息为准,按目前正常达龄退休年龄计算);
4.自谋职业的军队退役人员;
5.县以上(含县级)劳动模范;
6.军人配偶;
7.享受定期定量抚恤和生活补助的优抚对象、烈属。
(二)思想积极向上,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
(三)身体健康,面容端正,男性身高在165厘米以上,女性身高在158厘米以上,无伤残,无纹身,语言表达能力强。
(四)遵纪守法,无劣迹。
(五)服从组织安排,遵守工作纪律,责任心强,受岗敬业。
二、报名相关事宜
(一)报名时间:2016年11月22日至23日(上午8:30—11:00 下午13:30—17:00)。
(二)报名地点:辽阳市人力资源市场一楼会议室(地址:白塔区南新华路500号,可乘坐15路、31路、40路公共汽车到社保站点下车即是)。
(三)相关资料:本人身份证、就业创业证、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近期正面同版二寸彩色免冠免镜证件照照片2张。
(四)要求:报名者提供的各类证件及填写的信息必须真实、有效。提供虚假、无效证件或不如实填写有关信息的,一经发现查实,取消招聘资格。
三、招聘方式
采取现场报名,现场面试。
四、体检
面试合格者按照通知要求,到指定医院参加体检。
五、岗位性质和工资待遇
岗位性质:协助交通警察劝导路口行人、非机动车文明出行。不具有行政和事业编制身份,享受公益性岗位补贴政策,实行聘用合同制管理。
工作时间:每周七天工作日,每天工作为五个小时。每天分两个班次,上午班工作时间为:7:00-12:00,下午班工作时间为13:00-18:00。
实发工资:每人每月实发工资为1200元。
社会保险:社会保险包括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失业保险,补贴标准按企业职工最低缴纳社会保险费标准执行,个人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及超限额医疗保险费由本人承担。
招聘咨询电话:市劳动就业局 2126822
市公安交通警察支队 4125011
辽阳市劳动就业局 辽阳市公安交通警察支队
2016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