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发展我县文化旅游事业,按照《宝丰县企事业单位聘用专业技术服务岗位人事代理工作人员实施方案》相关精神。根据工作需要,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为宝丰县旅游局、宝丰县文广局下属、宝丰县科技局下属等公开招聘讲解员28名。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本次招聘工作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采取笔试、面试、体检和考察相结合的办法招聘工作人员。
二、招聘岗位
岗位代码 | 招聘单位 | 招聘岗位 | 数量 | 学历 | 备 注 |
1 | 旅游局 | 讲解员 | 10 | 大专以上 | 导游证加3分 |
2 | 科技局下属 | 讲解员 | 8 | 大专以上 | |
3 | 文广局下属 | 讲解员 | 10 | 大专以上 | 有讲解员证或文物、博物馆及历史专业全日制本科以上加3分(分数不叠加) |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平顶山市户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
(二)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
(三)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基本素质和身体条件,普通话标准、形象气质佳,男身高1.70米以上、女身高1.60米以上,年龄在30周岁以下, 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
(四)年龄及所学专业、学历符合应聘职位的要求;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纪检监察机关立案侦查审查的;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或曾被开除公职的;
3.在各级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
4.普通高等院校在校生、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
5.有法律规定不得录取聘用的其他情形的。
四、招聘办法
招聘程序为公告、报名、笔试、面试、体检和考察。招聘流程如下:
(一)发布公告
公告时间:2016年11月15日-2016年11月18日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名方法:应聘人员须持本人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就业报到证等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本人近期同版一寸彩色免冠照片4张。
报名地址:宝丰县人才交流中心(人社局西四楼)
报名时间:2016年11月21日-2016年11月24日上午12点整截止。
(三)考核项目及内容
1.笔试(100分)
实行闭卷考试,内容包括公共基础知识与岗位相关的知识。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比例不足者,按实际人数参加面试。
2.面试(100分)
面试主要测试应聘者的仪表举止、语言表达能力、综合文化素质、应变能力和处理问题能力等。
总成绩=笔试×40%+面试×60%
(四)公示、体检、考察
面试结束后,按体检人数与招聘人数1:1的比例,依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选,公示3天。如比例内末位考生总成绩出现并列,笔试成绩高者优先,体检人员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2015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体检不合格者,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体检合格人员,由招聘领导小组对本人进行考察,确定聘用人员。
五、聘用及待遇
人事代理工作人员为非在编人员,在聘用期的工资、福利,按照《宝丰县企事业单位聘用专业技术服务岗位人事代理工作人员实施方案》相关规定执行。聘用期间由县人才交流中心办理人事代理手续,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享受相关人事代理服务。
六、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严格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坚持规定的条件、程序和标准,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招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对违反考试、聘用纪律或工作失职失误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员,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未尽事宜由宝丰县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咨询电话:0375-65159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