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巴彦淖尔市矿山救护支队招聘条件
应聘者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热爱矿山救护工作,1989年11月21日以后出生;
5、该岗位从事矿山井下事故抢险救援工作,按《矿山救护规程》要求,应聘人员须为男性;
6、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其它条件。
2016年巴彦淖尔市矿山救护支队招聘政府购买岗位工作人员公告